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尚艾瑞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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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MA47596R16 |
法定代表人 | 付永胜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豫 1524 环罚决字〔2022〕7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贮存的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 物料,未密闭。 |
违法事实 | 贮存的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 物料,未密闭。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 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 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 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
罚款金额(万元) | 685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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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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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3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0060677590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0060677590 |
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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