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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民滥伐松树21株,1.0049立方米

点击:2022-08-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本民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2829********32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罚决〔2022〕第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违法事实 滥伐松树21株,1.0049立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限期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
处罚内容 1、限期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 2、处以罚款1507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50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3-01-22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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