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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3-01来源:本站点击: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财经〔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实施信用监管针对哄抬防控物资价格、囤积居奇、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跟进落实,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推送“信用中国(河南信阳)”网站,并将违法失信记录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公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实现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惩戒一起。

二、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励机制激励作用,对其公益捐款、捐物、提供志愿者服务等优良信息经民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认定后记入信用档案,归集至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今后各类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优先推荐,享受各类惠企便民政策。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提高服务便利。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全面推进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及容缺受理承诺机制,凡市场主体出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书后,有关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用承诺机制建设,对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相关防控重点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书”签署活动,并将法人代表签字且带有单位公章的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河南信阳)”网站上公示。

、加大“信豫融”信用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依托河南省“信豫融”平台,在线不见面办理信用贷款、担保、企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对各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无抵押、纯信用融资贷款服务。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通过“信豫融”平台线上申请融资贷款。

、审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失信行为认定。按照宽严相济、审慎包容的原则,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合同违约、金融债务违约、未及时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失信行为的中小微企业,相关部门可采取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信息报送等措施,一般不纳入失信记录、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一般不纳入失信名单,不实施信用惩戒。

、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的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和“信用中国(河南信阳)”网站的信用信息修复,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对各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急办理,避免因信用修复不及时导致影响企业无法正常复工复产等情况。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发生的不可控失信行为,要进一步简化信用修复流程,一企一策、专人办理,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

七、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信用管理。严格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信疫防指〔2020〕33号),督促企业切实维护职工健康、做好防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对未按规定建章立制,未按要求分类返岗、设置临时隔离点、进行严密排查,未按要求实施人员防护、通风、就餐等管理措施,未按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和疫情处置等行为,要及时归集相关企业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河南信阳)”网站进行公示,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报送疫情期间“诚信典型”案例。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及时报送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守信企业和个人典型案例。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社会性激励措施。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和便利措施,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大力推介,营造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上述要求事项特别是诚信典型案例报送、失信案例核查、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书签署等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

 

联系人:李佳                  电话:636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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