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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建好信用平台 让守信者受奖失信者受罚

2016-10-10来源:信阳日报点击: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郑先明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得到加强
 
      为稳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原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37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出台了《信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信阳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信阳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2015-2016年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转发了《省发改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市商务局等部门分别制订了《关于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信阳市商务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步伐加快
 
     “信用信阳”网站是我市第一个面向全社会推出的信用体系建设窗口。目前,网站已开通运行,设有信用动态、信用查询、信用法规政策、红黑榜、双公示等20多个栏目,与省内外多个信用网站链接,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综合查询。在此基础上,启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陆续开展
 
       市发改委和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大力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百千万”工程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已申报省综合诚信承诺企业207家,第一批获批90家,通过市、县(区)筛选、审核确定21家企业作为选报第一批河南省诚信示范创建企业,上报省里;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取得突破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均建立了诚信“红黑榜”发布、奖惩制度,并将于近期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发改委联合召开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对红、黑企业和个人予以发布。通过媒体宣传,形成互联互通监管网和对失信者的社会联防。
 
       征信系统建设扎实推进
 
       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我市成立了一家第三方征信机构——信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并已经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企业征信工作。同时,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市安监局对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定,确定诚信等级;市质监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市食药监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档案信用信息记录;市住建局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市环保局做好重点监控企业环评信息采集工作。
 
       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市商务局开展“平安商场”创建活动;市工商局在一线岗位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教育实践活动;人行信阳支行在窗口服务部门开展“做文明有礼央行人”“让文明在岗位传递”主题实践活动;市食药监局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透明厨房”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各种媒体,都对诚信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根据省里的会议精神和我市2015年至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谋划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抓紧编制完成《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都要出台本辖区、本行业的信用建设规划。
 
       加快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
 
       目前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同意后,我们将抓紧进行初步设计和招投标,争取2016年6月底前建成,并实现与国家、省里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各县区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也要尽快启动建设,已建、在建信用信息系统要尽早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并都要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接。
 
       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信用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争取年底前重点行业、部门全部建立信用记录采集制度。二是推动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信阳”网站,通过网站公开信用信息,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四是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公开。“信用信阳”网站开辟了“双公示”专栏,各县区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应将本县区、本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推送至“信用信阳”网站“双公示”专栏。
 
        推动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的应用。一是积极推进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同时探索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二是进一步扩大人行征信报告在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小贷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三是重点扶持具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有关信用信息,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一是根据《河南省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制定我市信用工作联合奖惩办法,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各类信用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抓好信阳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集中公布一批“红榜”“黑榜”企业和个人,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政务诚信领域、以中介服务为重点的社会诚信领域、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惠民政策领域、以财政性资金使用为重点的经济领域、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消费热点领域、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金融服务领域、以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的公权运作领域、以青年群体为重点的自然人诚信建设领域、以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商务诚信领域,这些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各级政府和众多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
 
       一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行业性示范试点。拟选择两个县(区)和两个市直部门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二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准备在我市发展改革系统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三是继续实施诚信企业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根据省里的安排,公布第二批综合诚信承诺企业,启动诚信企业示范创建和诚信企业示范活动,同时加大对诚信示范创建企业的宣传力度,并在政府投资、融资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继续推进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全国性及省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依托“信用信阳”网站大力宣传和展示信用知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果,扩大在社会上的影响;继续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学术道德建设宣传月”等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普及信用知识,树立诚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形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声势,每个县(区)年底前至少要组织一场诚信宣传活动。
 
       健全工作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增加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覆盖到所有县(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绩效考核。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每个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都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一个单位或科室牵头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四是加强人力、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调整配备必要的人员,打造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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