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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着力机制创新 建设信用宜昌

2017-05-27来源:湖北省宜昌市供稿点击:

  着力机制创新  建设信用宜昌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代市长 张家胜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灵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国家行动和战略工程。近年来,宜昌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要事项,着力强化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信用宜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4月宜昌市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国家组织的全国259个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中,宜昌居第11位。
 
  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凝聚合力推动。成立由宜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4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多年来电子政务、“智慧宜昌”建设经验,将宜昌市智慧办纳入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形成由宜昌市发改、人行、智慧办三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用办),由宜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智慧办主任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综合规划、信用制度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10个专责小组,形成了宜昌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市信用办牵头抓、10个专责小组分头抓、48个成员单位协调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格局。
 
  试点示范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宜昌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聚焦着力点,在部分领域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推进、有序实施。一是重点区域试点。推进宜昌、宜昌高新区2个区域信用综合性试点工作,在规划编制、规章制度、系统建设、联合奖惩、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模式。二是重点行业试点。深化工商管理、药品安全、招标投标、融资担保等8个行业试点,重点在机制建设、信用记录、联合奖惩、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4个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三是重点主体试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广大农村等信用体系建设难度较大的领域,开展试验区、示范点创建,实行重点先行、关键突破。
 
  全程跟踪促动。坚持“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沟通、督办,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宜昌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全年各项重点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信用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培训会议,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发布工作通报,加大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督查力度。制定考核评分办法,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具体任务,细化分值,并从2014年起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宜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经验作法先后在全国、全省大会作经验交流。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强化平台支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是信息归集应用的基础支撑,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宜昌以电子政务“大统一”模式为基础,按照“统一设计、集约部署、数据集中、上下共享”要求,统筹建成覆盖各县市区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形成市级层面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息平台上下游对接,纵向实现与湖北省信用平台成功对接,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互联互通格局。统筹“智慧宜昌”应用系统建设,打通各行业部门业务系统壁垒,将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建设,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数据自动推送上传,部门业务所需数据直接下载获取,构成行业系统、区域平台、大数据中心横向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了网络互联、数据互汇、信息互用。一体化数据平台的建成,让宜昌成为名副其实的区域数据归集中心和信用服务中心。同时,推动“信用宜昌”网站一体化建设,提供一站式、便捷化、高效化信用服务。
 
  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宜昌市坚持以问题倒逼共治,在共建中推动立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方案》《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出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试行办法》《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宜昌市工商、环保、经信、食药、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实际,在相关管理领域出台一批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如《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设行业企业信用记分标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户外广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有章可循,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强化社会认同。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宜昌市政府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强化社会认同、公众参与。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和教育引导,开展“税企携手筑诚信、 便民办税暖人心”主题活动,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及“诚信公益宣传·企业(品牌)立信单位授牌仪式”,推动征信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弘扬诚信文化,举办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文明诚信市场评选、“万名消费者评诚信”等活动,评选“诚信十强”。强化典型引导,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事件的曝光力度,树立社会诚信典范,大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筑牢“信用宜昌”建设社会基础。
 
  健全信息运用机制
 
  推进守信激励。强化政策激励,不让诚信者吃“哑巴亏”,让诚信者得“真实惠”,持续释放信用红利。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市县两级联动,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2016年参评纳税单位达到18748户,共评出A级纳税人451户、B级纳税人17322户、C级纳税人923户、D级纳税人52户。同时联合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实行分类服务、动态管理。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携手推出“纳税信用贷”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给予相应额度信用贷款。2016年各签约银行共向40户次企业发放信用贷款7356万元,极大释放了纳税信用增值应用的政策红利,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守信企业获得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实施联合惩戒。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落地实施,强化信用约束,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宜昌市在招标投标、工商、环保、小额贷款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示范工程建设,工商部门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环保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食药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住建部门建立企业综合信用评级制度等,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2016年全市共有5813家企业、26219家个体户、223家农业合作社被列入异常名录;1545家企业、4459家个体户、70家农业合作社通过信用修复移出异常名录。宜昌市法院发布失信案件23108件,倒逼675人主动履行债务。对51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工商登记,340家市场主体因失信在银行贷款等方面受限,68家建筑企业因失信被清出宜昌市场,716户失信纳税企业、31家失信矿山企业分别被税务、安监部门录入“黑名单”。
 
  培育信用市场。积极培育引进第三方征信企业,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建立信用服务市场行为规范。依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征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用档案动态指导、建设和管理,信用评分和评级,出具信用记录报告,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信用品牌,挖掘信用价值。宜昌绿盾征信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建立15个企业征信服务窗口和服务点,依法将16万多家企业信用信息录入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为近7000家企业提供现场信用咨询,为近2000家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同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安全等“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2016年全市信用评级企业4787家,同比增长7.69%,其中A级以上信用企业3950家,同比增长21.76%。
 
  宜昌市将坚持“以用促建、社会共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信用宜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简介:
 
  张家胜,男,汉族,湖北江陵人,1968年10月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2002年获美国俄亥俄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宜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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