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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新型监管体制

2017-05-27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供稿点击: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新型监管体制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频繁出现的欠账不还、假冒伪劣等系列问题,主要根源在于信用体系建设缺失、失信成本太低。我们要站在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谋划,统筹部署,狠抓落实。
 
  荆门市自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以建设“诚信荆门”为目标,以构建组织体系、夯实推进基础、建立推进机制、开展试点示范等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合力共为,荆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全国地级城市信用状况月度监测评价中位次不断前移,排名位居全国全省前列,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三级联动”基本形成。一是组建了荆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设立了由荆门市发改委和人行市中心支行牵头的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在制定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等方面,主动作为,统筹推进。三是成立了10个专责小组,明确10个具有较强行政职能的部门牵头承担具体专责工作,确保行业领域工作分头推进。形成了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信用办协调督办、专责小组和各县(市、区)抓落实的“三级联动”架构。
 
  “三大平台”基本搭建。一是搭建行业信用信息纵向对接平台。编制市级汇集系统建设方案,建设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完成了存量数据归集工作,形成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一盘棋”。二是基于“智慧荆门”云平台,建设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信用信息市内横向共享。三是建立并开通了“信用中国(湖北荆门)”网站,基本实现“数据可进、记录可查、网站可看”的建设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
 
  “三个机制”基本建立。一是建立信息“双公示”机制。各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制定公示规范,市直各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信息“双公示”已实现工作常态化。二是实施联合奖惩机制。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已在8个重点领域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在国家发布的行业备忘录基础上,制定各行业奖惩标准和具体措施。三是考核督办机制。将各地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实行不定期信用工作通报,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三类试点”不断深入。一是推进农村信用试点。在大柴湖开发区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农村信用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打造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信用对接的动态管理平台,开发现代农村金融新模式,2016年发放政银集合贷3980万元;大柴湖农村信用试点被省确定为湖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二是开展企业信用试点。在荆门高新区开展企业信用档案综合试点工作,基本建成高新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80多家企业入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打造商务活动信用名片。三是实施行业信用试点示范。启动了工商管理、工程建设、食药品安全、招标投标、融资担保、税务管理等6个行业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大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荆门市税务部门与人行荆门支行携手推出“纳税信用贷”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给予相应额度信用贷款,目前已发放信用贷款2380万元,极大释放了纳税信用增值应用的政策红利,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二是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全市法院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472条,对失信人员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有819名进入法院被执行人“黑名单”。三是在推进深化改革方面,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头赋码”改为“源头赋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提高了行政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目前,荆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等问题。下阶段,荆门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以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十项硬任务”为重点,力争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信用试点示范创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完善和提升信用平台功能。完善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行业信用数据汇集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提升荆门市信用平台云计算能力和信用数据归集、管理、服务能力。完善“信用中国(湖北荆门)”网站功能,发挥网站作用。
 
  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一是加快落实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新发代码一步公示到位,存量代码一年过渡到位,新码老码一同公示。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办理行政许可企业按照许可部门的规定,提交信用承诺书并上网公示制度。三是继续推进落实“双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四是推进信用记录全覆盖。完成荆门市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县市区中小微企业、农村信息汇集系统。五是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归集。实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登记信息归集常态化,建立部门和企业信息归集制度,推动地区和部门依法实施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
 
  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一是发挥政务诚信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把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承诺考核制度,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金融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推进联合激励、惩戒全渗透,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商贸、金融、税务、价格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行为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三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重点推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环境保护、互联网等领域信用建设,切实加大失信行为成本。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公信力,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继续推进信用试点示范。一是积极推进行业试点示范。继续推进大柴湖农村信用试点和荆门高新区工业企业信用试点 ,在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方面树立行业典型。二是积极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体现地域特色,积极探索具有荆门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模式,力争进入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行列。
 
  着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已引入的绿盾征信机构等第三方征信机构协同监管作用,向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息,推动各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研究制定促进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拓展信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增强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
 
  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信用荆门”“诚信兴商”“公众诚信文化教育”等专题宣传和诚信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事件的曝光力度。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宣传和树立社会诚信典范,努力营造“信用荆门”建设的良好氛围。
 
  李涛简介
 
  李涛,男,汉族,湖北汉川市人,197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硕士学位),1994年6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2000年10月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学位),1994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荆门市委常委。现任荆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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