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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家首批《信用电力自律公约》单位签约

2017-07-20来源:中宏网点击:

  7月18日,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介绍了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信用电力”工作平台、举办《信用电力自律公约》签约仪式;表彰电力行业信用企业,表彰“信用电力”知识竞赛获奖人员,交流电力行业信用建设经验。中电联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昆,国家发改委运行局电力处处长刘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副主任陈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副局长方长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电联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于崇德主持。
 
  “信用体系建设中,中电联起步早起步快,发挥了重要的龙头作用,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副主任陈静,肯定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陈静表示,这些阶段性的成果,为下一步能源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同时,陈静也对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陈静介绍,当今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到规范有序,高速发展时期。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形势下,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能源行业的信用评价有序开展,强化能源行业的信用监管,建立能源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形成能源行业诚信守信、公平竞争,良好的社会氛围。
 
  陈静建议,未来中电联要积极参与调研相关联合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修订标准,推动信用评价工作发挥作用,率先做好相关标准、制度、指标等宣传工作。
 
  将全面开展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中电联党组书记、常务理事长杨昆作了题为“弘扬诚信精神,培育信用电力,开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的主旨发言,从组织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制度建设、企业信用评价、信用承诺机制、宣传教育培训、“信用电力”平台建设等方面对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
 
  杨昆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国家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工作机制,国家发改委对电力行业明确提出“六个突出”的工作要求。他表示,中电联是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单位,承担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今后,中电联将与电力企业一起,共同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杨昆从五个方面部署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重点工作。一要完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二要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价标准;三要全面开展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四要积极推进信用采信机制建立;五要不断提升信用服务水平。
 
  举行《信用电力自律公约》现场签约仪式
 
  “电力行业信用评价是通过科学、标准的评价体系对电力市场主体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市场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关和月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得出确定结果的行为。”会上对“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进行了现场解读:
 
  电力行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类12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来表示,总分1000分。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包含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设计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和电能服务企业。主要评价包括基本条件、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社会责任、信用记录等六个方面。
 
  为规范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定了《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电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电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评分细则(2017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电能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同时,开展信用体系宣传教育工作,举办 “信用电力”知识竞赛;加强与省级电力协会联系,推动信用评价合作,有效推动了各区域信用建设工作。
 
  会议最后举行了《信用电力自律公约》现场签约仪式,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中国能建等114家单位成为首批《信用电力自律公约》签约单位。
 
  中电联理事长、各副理事长单位有关领导,部分会员企业代表、信用企业代表、信用电力知识竞赛获奖代表、自律公约签约单位代表,各省有关协会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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