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国内动态 > 浏览

吉林整治“新官不理旧账” 损失补偿可“依法纳入预算

2019-07-16来源:新华社点击:

  日前《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涉及政府诚信的热点问题,吉林省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等理由不履行、不兑现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若因无法履行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相关补偿、赔偿可“依法纳入预算”。
 
  近年来,政府诚信始终是投资领域的热点话题。对此,《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优化市场环境”章节中特别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相关责任人员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拖延履行、拖延兑现。
 
  条例明确提出,因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兑现承诺,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法定事由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兑现承诺,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补偿。需要赔偿或者补偿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与市场主体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
 
  吉林省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清理整治,建立政府违约失信问责机制,将诚信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