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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网上线 39家成员单位联手晒失信行为

2016-10-10来源:财新网点击: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巧伶)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正式公开上线,公开披露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征信公示信息平台方面的进一步发展。
  信用中国网站共收录113万多条信用记录,其中自然人近87万条,法人26万余条,解决了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
  公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搜索”栏目,输入企业或个人信息后,网站在已收录信用记录中匹配搜索相关结果。如果存在记录,公众点击相关名称即可获得查询对象优良、不良、失信等相关记录。
  目前,信用中国网站披露的基本为失信记录,并收录有失信行为时间、案件性质、履行情况等详细信息。
  “信用中国”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39个成员单位联合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平台,披露了失信黑名单,涉及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商业欺诈、学术不端、制假售假等多种失信行为。
  这39家单位包括两家牵头单位发改委、人民银行以及中宣部、中央编办、高法院、民政部、文化部、外汇局、安全监管总局、中央文明办、海关总署、高检院、司法部、法制办、公务员局、工信部、中央政法委、税务总局、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公安部、农业部、证监会、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环保部、质检总局、安全部、商务部、保监会、知识产权局、人社部等。
  通过信息共建共享,39个成员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手段增加社会失信违约成本、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比如,在针对老赖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法院信息共享,对老赖采取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等措施;在针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人方面,税务部门、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质检总局等多部分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备忘录》,通过强化税务管理并通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多种手段对失信人进行惩戒。
  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此前召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联络员会议上指出,协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要重点做好“八个加强”:加强各部门、各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建设的基础工作,积极研究统一建设标准、交换方式、分类方式、数据格式等重要问题;三是加强共享交换技术措施落实工作,提高交换效率,降低交换成本;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建设,明确牵头司局和技术支持单位,建立部门内部动员机制;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上传、共享工作,强化信息共建共享理念,做好信息公开和共享,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六是加强对共享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的应用,推动将失信信息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查询内容,推动对失信行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七是加强联合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使守信者切实得到实惠和便利,形成正面激励导向;八是适时加强对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考核,按月通报信用信息建设情况,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杨子强在上述会议上也指出,人民银行将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培育与发展征信市场,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服务水平和拓展应用范围;二是积极稳妥培育征信机构,大力发展征信市场;三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主体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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