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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陈洪宛:亟待建立亚洲普遍认可的信用体系

2017-04-26来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点击: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陈洪宛近日在亚洲信用评级协会CEO峰会上表示,亚洲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亟待建立亚洲国家普遍认可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话语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陈洪宛表示,不断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与合作联盟,亚洲国家和地区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间,应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合作互信,达成合作共识,积极推动成立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联盟,共同制定信用合作的实施措施,整合开发信用信息资源,促进成果分享。

 

二是建立信用相关的法律制度研讨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法律制度研究,推动亚洲国家在信用法律法规,征信机构监管,数据的标准规范,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趋同,特别是在法规制度的建设中,应该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市场机构信用信息的共享条件、范围和程度等,在合法、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信息的跨国流动。便于判别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服务跨国经贸和投融资活动的信用信息需求。
 

四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境外投资的国内企业和外来投资的国外企业的有关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的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单,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惩戒事项,建立严重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清单,通过共享获取黑名单措施,各国将其列为重点的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

 

五是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跨国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服务中起着支撑的作用,各国应注重培育发展征信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各国信用服务机构加强有效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市场化的方式增进信用信息的互通和信用产品的互认。
 

据陈洪宛介绍,我国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2016年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等6个信用建设改革性文件先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成员达到了46家,近年来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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