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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06来源:本站点击: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信阳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豫政〔2018〕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全市各类企业组织认证数量明显增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质量认证市场日趋规范有序,质量认证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社会采信度进一步增强,营造良好的认证认可市场环境。到2022年,力争质量认证覆盖率达到5%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覆盖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积极培育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组织开展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和管理方法宣传培训,组织200家工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和卓越绩效模式等,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茶业局)

2.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以争创政府质量奖为抓手,落实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围绕装备制造质量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学习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茶业局、市政务大数据局)

3.优化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加大质量认证服务供给,宣传推介国际前沿质量管理理念、知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治理能力。鼓励行业管理部门深化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推行适应本行业发展的质量管理体系,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价机制,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行业质量提升,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二)鼓励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

4.助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强化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砖等高耗能生产企业通过低碳产品、节能产品认证,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增强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到2022年,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获证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助力食品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到2022年,推动20家以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助力乡村振兴,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在茶叶、大米等产业,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鼓励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规范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管理,推动有机产品产业发展。在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到2022年,全市食品农产品有机认证证书增加10%以上。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茶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信阳海关)

7.助力转型发展,推动高端认证。推动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电商平台、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

(三)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8.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按照国家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强化对建材装饰、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消防产品、儿童玩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积极推进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引入“自我声明”方式,简化优化认证程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保产品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0.创新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建立部门间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合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国家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和河南省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认证采信机制,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招标投标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提高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环保、建筑、机动车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出具虚假数据或检验报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认证乱象”,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茶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

12.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报告,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检验报告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定期归集失信信息,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信阳海关)

(五)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快发展。

13.大力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良好环境。制定培育和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质量基础科技研发工作,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能力建设,鼓励组建检验检测认证联盟。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在产业集聚区、高新区规划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新县河南省木本油质检中心和光山河南省羽绒制品质检中心建设。整合检测资源,建设食品、药品、质检、计量等集技术检测、公共服务、科学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检测基地,提升质量基础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县人民政府、光山县人民政府)

15.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展国内外先进质量认证标准比对研究,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合作,推动认证结果互信互认,破解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带动我市优势装备、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鼓励外资机构依法进入我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吸引优质的外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导入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模式,服务我市对外贸易和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信阳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管理区、开发区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综合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优先采购获得认证企业及产品等政策措施,健全检验检测认证采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融资、用地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好“3·15”“质量月”等活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组织开展质量认证行业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建设等活动,树立一批行业标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督促检查,实施考核评价。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形成质量认证助力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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