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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29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发展改革委: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17〕13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4日
 
  “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17]131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部署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奖惩和宣传等关键环节,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力推进法治河南建设,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提升河南整体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界定失信行为、制定联合奖惩措施为关键,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手段,强化互联互通,创新“互联网+”交通信用服务,努力提升运用信用手段开展市场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实效性,满足社会公众在交通领域的信用需求。
 
  2.注重统筹共享。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信用管理基础,不断完善信用联动机制,统筹推动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多方利用,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互通和协调共享,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3.加强协调联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信用工作的部署安排,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下,充分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各层级、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
 
  4.鼓励探索创新。根据“互联网+”交通运输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实际,创新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形成好的做法经验,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试点先行、以试点带全面,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三)创建目标
 
  “信用交通·河南”创建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2月-2018年6月)主要任务是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12月)重点建设、有所突破,建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努力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在归集共享上,建成省级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河南”省级网站,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实现“三个一百”,即:交通信用信息目录100%归集,归集信息中依法可公开的100%向社会公示,信用联合奖惩信息100%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形成标准一致、行业共建、信息共享、功能综合的智能化信用信息系统,探索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
 
  在制度标准上,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研究建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较为完善的信用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形成覆盖全行业、比较健全的信用标准体系,以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评价制度。
 
  在信用建设上,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场准入、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信用信息记录、失信守信行为界定、联合奖惩措施落实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在信用应用上,加强与社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在诚信文化上,大力推进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动信用理念和诚信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在全行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信用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启动“信用交通·河南”创建工作
 
  1.筹备召开“信用交通·河南”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创建工作年度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建设
 
  2.制定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有的规章制度,认真梳理我省道路运输领域现行的质量信誉考核内容,根据行业发展和公众需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制定我省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结合我省行业实际,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和办法;拓展信用评价对象,将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三)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归集
 
  4.开展信用档案建设。大力推行诚信信用制度,全面覆盖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为信用信息归集奠定良好基础,依托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建立河南省道路运输、工程建设、交通执法的从业企业及人员的信用档案。
 
  5.编制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实际,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明确责任分工,编制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并定期更新。
 
  6.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整合行业各领域信用信息,在梳理信用信息归集内容、产生源头、管理部门、管理手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及报送机制。制定河南省交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工作考核办法,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清晰的跟踪问效责任机制,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三)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7.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河南”网站功能。加快建设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推进公路水路建设市场、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系统正式运行;根据部安排部署,增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功能;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部、省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交通?河南”网站的窗口作用,充实网站内容,加强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及维护力度,打造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集中展示窗口,并与部“信用交通”网站实现对接共享。
 
  8.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的规则及程序,分级分类明确信用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清单、公开方式和内容,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实施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和使用,逐步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制度。
 
  9.推动“互联网+信用交通”建设。运用大数据推动交通物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整合物流运输车辆企业和驾驶人等基础信息;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行业各领域业务系统有机融合,实现数据自动对接;建成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开发重大失信主体警示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治理超限超载、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将信用查询嵌入在线审批环节,做到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中应查、能查、必查,提高信用信息的执行力。
 
  10.加强建设支持和合作共享。积极支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四)加强信用评价工作
 
  11.建立异议投诉和信用修复机制。结合超限超载运输联合惩戒等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和响应机制,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探索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客观公正。
 
  12.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制度。
 
  13.开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五)强化信用奖惩工作
 
  14.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认真落实国家层面、省级层面联合奖惩备忘录,严格做好《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贯彻落实,并向部、省及时反馈联合惩戒具体实施情况。
 
  15.完善“红黑名单”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重点领域失信行为界定及激励、惩戒需求,在此基础上,推动行业重点领域完善“红黑名单”制度。
 
  16.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认定标准,动态维护“红黑名单信息”,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行为清单》;按照强制性措施、推荐性措施分别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17.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研究提出可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的事项。对诚信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强化诚信行为市场性激励,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加分,并给予其优惠和便利。
 
  (六)开展诚信文化建设
 
  18.深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信用宣传周”等诚信宣传活动。以“信用交通宣传月”“信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在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举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强化信用政策解读;充分发挥省厅政务网站和“信用交通·河南”网站等平台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分地区、分层次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将联合成立省“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小组,统筹指导“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日常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强化工作力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对于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加强保障支持。工作小组将积极指导和支持“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针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合力推进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方案内容细化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创建工作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将“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信用交通省”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小组将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各单位年度信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摸底预评估,2019年底实施考核评定并预验收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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