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省发改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20264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