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9来源:本站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思想,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旅馆业社会治安管控水平。针对当前旅馆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全面落实管控措施,不断提高旅馆业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防止旅馆内实名登记不落实、隐患反弹等问题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旅馆,依法取缔一批无证经营的旅馆、留宿洗浴等场所,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探索研究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和新型问题的有效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中的运用,努力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管控目标。 三、组织实施 由商城县公安局牵头,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配合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按照旅馆业检查事项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由各单位自行通过工作账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从各单位建立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公安、住建、卫健委、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及时将检查人员名单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规范,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属于消防部门列管的宾旅馆,随机匹配消防部门检查人员开展消防检查;其他宾旅馆,随机匹配公安派出所检查人员开展消防检查。 (三)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书面报请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级督导、分级组织、属地实施的原则,县级负责方案实施工作的督导,实施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分片督导和重点督导。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月至4月)。各部门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对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联合检查阶段(每年5月至11月)。商城县公安局发起年度检查,抽取检查对象,各部门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旅馆业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公示。 (三)总结提升阶段(每年12月).各部门全面总结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持续提高执法能力。 五、检查内容 根据公安、住建、卫健委、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对旅馆的检查内容,形成《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各部门检查人员按照《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列明的监督检查项目,对检查对象(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安机关检查内容:检查宾旅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和治安安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四实”登记制度;旅业系统是否安装,信息是否上传、更新是否及时;相关安全设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发放“色情卡片”的现象等;是否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按照法定管理职权对宾旅馆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宾旅馆是否配备安保人员、安全防范器械,内部安全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宾旅馆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存储时长是否达标,监控室是否有专人值守。 (二)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内容:负责检查卫生许可、卫生达标情况,其他管理职权内相关内容的检查。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内容:负责检查开办的宾旅馆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自建或改建房,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四)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是否有效,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 (五)消防救援部门检查内容:负责检查宾旅馆是否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按照管理职权对宾旅馆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六、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由公安、住建、卫健委、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统一组织,不得单独开展,按照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查应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照材料。 (一)暗访 通过现场暗访,重点检查住宿实名登记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证入住、持他人身份证件登记入住、一证登记多人入住等问题。 (二)明查 明查时,检查人员要向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其他工作证件,说明检查意图,按照检查项目要求,逐项进行明查。 (三)确认 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由旅馆在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检查结果 (一)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检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二)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息信息共享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三)结果运用。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八、工作要求 (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检查各环节的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应要求,提前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性执法”和“过度性执法”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尊重和保护旅馆、场所的合法权益,强化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机刁难业主、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检查情况的确认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工作部署、行动组织、检查结果等情况。报送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瞒报漏报。 县公安局联系人:洪勇 电话:17839775039 县住建局联系人:肖冰 电话:15938202888 县卫健委联系人:胡强 电话:13673765931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岳克亮 电话:13937621558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胡韶光 电话:15939773166 抄送: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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