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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房屋建筑项目验收即登记工作方案

2021-12-19来源: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点击:

商城县房屋建筑项目验收即登记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体验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签署平台等技术和硬件,实现房屋建筑项目“验收即登记”,也就是工程竣工验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并联办理。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联合验收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申请项目联合验收时,可同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提交实测报告、分户图纸、楼盘外框图纸等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
  (二)职能部门意见反馈。参与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各职能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反馈联合验收意见,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住建局质量指导站)汇总联合验收意见后,确定现场联合验收时间、地点,并通过邮件方式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启动现场联合验收及踏勘。在工程竣工现场联合验收期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测绘单位同步进行现场踏勘,容缺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测绘。
  (四)联合验收结果及不动产权籍成果入库。联合验收各参验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传各部门验收结果文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现场不动产权籍调查情况及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量报告,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工作。
  (五)登记触发。住建局牵头部门汇总、签批联合验收结果,并将验收结果分别反馈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验收结果反馈后,完成不动产登记;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收到验收结果反馈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六)窗口出证。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承诺时限内出具不动产证;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及时收集相关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推进验 收即登记工作落地落实。
  (二)完善信息系统。积极与市工改办对接,逐步打通工 改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壁垒,增加同步申报不动产登记功 能,对接电子印章签署平台,倡导各建设单位同步申请不动产 登记。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同步申请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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