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2来源: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点击:
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行 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商工程改革办〔2022〕1号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进一步落实《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方案》(商工程改革办〔2021〕1号)要求,现将《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第二批)》予以发布,从即日起施行。 附件:1.《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二批) 2.《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
《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第二批)
附件2:
告知承诺书 根据《商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工程改革办〔2021〕24号)有关要求,本申请人 就 工程建设项目 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 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2. 已经知晓行政审批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3. 确认符合行政审批部门告知的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4. 对相关证明事项的承诺; 5. 对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的承诺;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或逾期不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7. 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申请人: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