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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020-07-23来源:本站点击:

  为扎实做好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坚决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此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站位,坚决夯实环保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主动认领、主动担责、扎实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对照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制销号管理。坚持“三个绝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整改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按时办结;对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制定工作方案,持续发力,将整改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剖析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防患未然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1.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内容,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
  2.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应有责任。
  3. 夯实有关部门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细化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对照《信阳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夯实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各自的年度计划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4. 健全环保督察机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推进。完善督查、交办、巡察、约谈、专项督查等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查。县、区加强日常督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
  (二)着力打好“三散”污染治理攻坚战
  1. 严防死守治“散尘”。一是完善监管网格。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处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社区、一般干部包具体点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及“三员”管理责任,完善施工工地台账,落实“两个禁止”及开、复工验收制度。二是细化防控标准。严格按照《在建、待建、拆迁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细化标准(试行)》和《线性工程施工扬尘防控标准(试行)》新标准,督促在建工地对照标准扎实整改,待建工地严格标准严格落实。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三个专班”责任,对建筑工地、露天矿山、城市道路、堆场料场及餐饮油烟等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解决污染问题,从重处罚污染行为。
  2. 环环相扣治“散煤”。一是狠抓生产销售环节。不断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销售网点监管,规范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生产销售经营行为,确保我市洁净型煤供应充足、质量合格、价格稳定。对已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一对一全覆盖排查,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动态“清零”。二是狠抓运输环节。组织市场监管、交警、交通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重点道路特别是临省交界处设立联合检查站,严查从周边省市向我市运送非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进一步规范我市洁净型煤市场秩序。三是狠抓使用环节。深入辖区小餐饮店、流动摊贩、夜市大排档、早餐点等餐饮经营户和集贸市场内经营户,对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拆除取缔情况及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3. 标本兼顾治“散污”。一是明确标准抓整改。严格按照砖瓦窑、商砼、珍珠岩、VOCs等重点行业的绿色治理标准,结合全省“百千万”工程,深入企业一对一进行帮扶,逐一分析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为企业整改提供技术支撑。二是转型升级促发展。通过“散乱污”企业整治,倒逼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珍珠岩等行业整体提标升级改造,引导现有企业向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整合打造数家龙头企业,创建绿色园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加强“散尘”污染治理。持续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标准,以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强化整治,对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
  2.加大“散煤”污染管控。持续加强环节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不断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进行重点核查。
  3.实现“散污”动态清零。持续加强巡查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巡查整治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限时整治取缔到位,严禁死灰复燃。持续开展常态化、拉网式、不间断排查整治,确保无盲区、全覆盖,动态清零。
  4.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包保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强化“散尘”“散煤”“散乱污”责任机制落实,并定期开展巡查,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要切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一体推进。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夯实“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落实市领导分包辖区环保工作制度,市级领导定期对所联系分包的县区和分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市环保督察整改办要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辖区各单位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整改问题、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对工作不力、进度落后、问题较多的县区和单位,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处理措施;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电台、微博、网络等媒体,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和宝贵经验,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关注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使绿色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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