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来源:商城县水利局点击:
公 告
商城县水利局催告书 商水(砂)催告字〔2021〕第1号 黄家锋(男,住址:河南省商城县观庙镇张湾村大黄湾组17号): 因你于2020年5月16日,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白露河观庙镇张湾村大黄湾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违反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于2021年5月6日对你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你于2021年11月10日前缴纳罚款,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且未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商城县水利局对你作出如下催告: 1.请于本催告书公告期满之日起,2022年1月19日前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本机关联系方式:0376-7866066 商城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16日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20264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