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省商城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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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15244195055185 |
法定代表人 | 明远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商城县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商水行许字〔2021〕100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商城县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提交关于商城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和《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商城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之规定,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商城县妇幼保健院商城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项目位于信阳市商城县金刚台大道南侧,商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西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占地。总建筑面积为20459.57平方米。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经审查,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准予许可决定。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2-30 |
有效期自 | 2021-12-30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许可机关 | 商城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2774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数据来源单位 | 商城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2774 |
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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