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景江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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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095549337R |
法定代表人 | 李大发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豫信商交执罚字(2019)第5000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 |
违法事实 | 2019年3月12日,信阳市景江实业有限公司为豫S49735四轴货车装载风化沙车货总重49.2吨,超标准装载18.2吨并放行。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条例》第二十五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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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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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3 |
处罚有效期 | 2019-04-23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1524337209969M |
数据来源单位 | 商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1524337209969M |
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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