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卫计委 > 浏览

商城县伊嘉美容中心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案

点击:2022-11-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伊嘉美容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24MA485EC893
法定代表人 周从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2110311284141811703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03
处罚有效期 0000-00-00
公示截止期 0000-00-00
处罚机关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0Q144498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0Q144498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