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朱时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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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7********204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卫医罚【2022】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非法所得1795.38元和药品器械;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79538 |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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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7 |
处罚有效期 | 2023-04-27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26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0Q144498 |
数据来源单位 |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0Q14449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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