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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余荣塘行政处罚

点击:2023-03-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余荣塘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1524********241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砂管罚决字[2023]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擅自在灌河双椿铺镇塔湾村河道内非法采砂
处罚依据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4
处罚有效期 2023-03-24
公示截止期 2024-03-23
处罚机关 商城县水利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774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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