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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砂管罚决字[2021]第2号

点击:2021-03-1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天学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6********301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砂管罚决字[2021]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采砂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擅自在李集乡卢寨村河道内非法采砂
处罚依据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壹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0
处罚有效期 2023-03-09
公示截止期 2022-03-10
处罚机关 商城县水利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774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77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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