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锐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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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MA44EEDA73 |
法定代表人 | 李延甫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 商)应急罚〔2022〕产业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违法事实 | 商城县锐满科技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商城县锐满科技有限公司 车间切割机无手柄开关,无警示标志。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第一项“未在3处以下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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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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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07 |
处罚有效期 | 2032-09-07 |
公示截止期 | 2023-03-07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161774XL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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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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