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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应急罚〔2022〕产业004号

点击:2022-12-16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晶淮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MA9F7GWN0J
法定代表人 漆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应急罚〔2022〕产业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河南晶淮实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河南晶淮实业有限公司 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违反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19
处罚有效期 2032-09-19
公示截止期 2023-03-19
处罚机关 商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61774XL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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