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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市监处罚〔2022〕101号

点击:2022-12-3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广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鸿源储罐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596251942J
法定代表人 余宏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市监处罚〔2022〕1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罚款1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1905-07-14
处罚有效期 1905-07-14
公示截止期 1905-07-15
处罚机关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9315875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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