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市场监管局 > 浏览

商市监处罚〔2024〕99号

点击:2024-06-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观庙镇信合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24MA43D3PEX7
法定代表人 梅光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市监处罚〔2024〕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处罚依据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罚款250元,合计执行罚没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5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19
处罚有效期 2024-06-19
公示截止期 2025-06-18
处罚机关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9315875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20264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