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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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7********0821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2﹞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违法事实 | 江绍明于2000年6月在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三里桥社区文星苑建设房屋,目前房屋已建成,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违反建设工作规划许可的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并处罚款:工程造价127306元×5%,共计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伍元整(¥:6365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636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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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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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0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779N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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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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