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自然资源局 > 浏览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3]第10号

点击:2024-01-05

行政相对人名称 雷玉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60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3]第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30日雷玉在商城县余集镇西湾村私挖山体。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捌仟肆佰叁拾贰元整(18432);3、并处罚款:18432元×20%,金额叁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21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779N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20264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