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国有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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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1950563-0 |
法定代表人 | 武志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违法事实 | 商城县国营农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用途于2009年开始合作筹建金穗大酒店项目,2012年10月该项目竣工建成。其中该项目所占土地2060平方米为原商城县国营农场造纸厂划拨工业用地,未办理合法用地变更手续,属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改变用途的206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商城县人民政府进行处置;2、并处罚款:2060平方米×10元/㎡=20600元,合计金额贰万零陆佰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2.0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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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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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779N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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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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