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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自然资罚决字﹝2021﹞99号

点击:2021-12-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静怡养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349450100A
法定代表人 桂千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破坏耕地
违法事实 当事公司于2019年9月在商城县鲇鱼山街道办事处紫云山村破坏耕地取土挖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破坏耕地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一、责令三十日内将破坏的耕地进行治理; 二、并处罚款:5739㎡耕地开垦费(水田5660㎡×14元+旱地79㎡×12元),共计人民币捌万零壹佰捌拾捌元。
罚款金额(万元) 8.018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779N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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