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如超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3027********059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违法事实 | 2021年6月李如超擅自占用上石桥镇龙窝村837.12平方米土地用于房屋建设,至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一、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商城县上石桥镇龙窝村民委员会;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房屋地基); 三、并处非法占用的837.12㎡未利用地,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壹元整(¥:2511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251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779N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20264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