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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自然资罚决字﹝2022﹞18号

点击:2022-05-09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端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002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违法事实 2002年7月,张端在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东街外贸家属院38号建设房屋,目前已建成,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并处罚款:110337元×5%,共计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柒元整(¥:5517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51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779N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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