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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2-12-20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传刚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361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罚决字[2022]第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燃气违法
违法事实 在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兴盛街中段北侧顺风酒店对面广安燃气分销点杨传刚燃气销售部仓库内1、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2、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处罚依据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三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圆整(¥:10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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