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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3-01-0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潘道英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6806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2年度商综执罚决字第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燃气违法
违法事实 潘道英在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达权店镇民俗商业街潘道英瓶装燃气代客换气点位于商城县达权店镇民俗商业街2号楼由南向北第三件房屋的仓库内存放十六瓶带气钢瓶且室内密闭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处罚依据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限期三日内改正;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圆整(¥:10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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