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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3-03-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邱明福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005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 罚决字[2023]第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燃气违法
违法事实 邱明福液化气经营部在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赤城路南段66号的门店内存放41瓶带气气瓶,其中有一瓶带气钢瓶超期未检,违反了《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圆整(¥:10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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