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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3-08-0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铮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3********003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 当罚决字[2023]第<控>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倾倒建筑垃圾违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商城鲇鱼山办事处大碑社区黄别山路南段西侧福安驾校内的树木泥土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圆整(¥:1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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