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承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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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MA9KP9301L |
法定代表人 | 余纪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3027********3218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综执 罚决字[2023]第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燃气违法 |
违法事实 | 商城县承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商城县鲇鱼山乡新华社区16号,该公司灌装液化气的操作台上放有七瓶超期未检的液化气钢瓶,其中有六瓶超期未检的钢瓶带气,一瓶超期未检的空钢瓶。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仟圆整(¥:90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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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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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3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175893XP |
数据来源单位 |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175893XP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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