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盛峻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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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1524********361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综执 罚字【 2022 】第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市容违法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盛俊峰所雇佣两辆货车,车牌分别为豫S*X7T53、在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赤城路北段;豫S*V0X68在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金刚台大道陶家河桥头西侧,以上两辆货车未密封全覆盖,造成抛撒遗漏,致使路面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处罚依据 | 《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责令立即整改;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拾圆整(¥:1001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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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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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15 |
处罚有效期 | 2022-04-30 |
公示截止期 | 2023-04-14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175893XP |
数据来源单位 |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MB175893XP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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