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林茶局 > 浏览

商林罚决〔2022〕第009号

点击:2022-09-19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金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411524MF3681950X
法定代表人 罗崇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罚决〔2022〕第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平整林间道路毁坏林地880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处以罚款壹万柒仟陆佰元。
罚款金额(万元) 1.7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3-03-16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