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林茶局 > 浏览

河南奥科某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点击:2022-09-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奥科丽园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MA47Y0R837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稽罚决字〔2022〕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382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罚款1382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38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2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2-09-30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