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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擅自在野外用火

点击:2022-11-1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冯世娥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204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罚决〔2022〕第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上坟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2.09亩
处罚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0
处罚有效期 2024-04-0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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