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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林罚决字[2022]第002号

点击:2022-03-1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厚发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803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罚决字[2022]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
违法事实 滥伐林木
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
处罚内容 2022年2月23日在达权店镇梅河村谢湾组滥伐马尾松17株,蓄积1.4267立方米,阔杂6株,蓄积0.6044立方米
罚款金额(万元) 0.406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0
处罚有效期 2022-05-10
公示截止期 2022-05-10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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