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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鲇处罚〔2023〕2号

点击:2023-09-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董升武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473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鲇处罚〔202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灌河鲇鱼山街道马岗社区河道内采挖河砂
处罚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人民政府鲇鱼山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517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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