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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当罚决字〔2024〕3号

点击:2024-03-0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彭绪花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60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余当罚决字〔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采砂
处罚依据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警告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余集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5687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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