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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上罚决字[2023]第004号

点击:2023-12-05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奎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1524********51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上罚决字[2023]第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13日11时01分在杨寨村高台子组河道路边用车辆运输的方式把废弃塑料制品倾倒到路边的行为。
处罚依据 《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贰百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4-10-13
处罚机关 上石桥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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