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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林(伏)罚决字〔2024〕第01号

点击:2024-12-23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作明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761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林(伏)罚决字〔2024〕第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违法收购林木4.228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盗伐的林木4.228平方米; 3、并处以违法收购林木价值1.9倍的罚款肆仟零壹拾陆圆。
罚款金额(万元) 0.40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林业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85Y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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